我国应尽快出台电磁环境国家标准
一位年近八旬的地震预报老科研人,近10年来却热心于北京地区居住环境电磁水平的调查研究,1000多组数据,用实测和实验来打消居民的顾虑和社会的误读,他就是国务院参事沈梦培。
由于机缘巧合,他从2004年开始接触居住环境下的电磁污染问题。沈梦培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辈子从事地震预测鲜有大书、特书的业绩,居住环境的电磁水平调查研究却搞得有声有色。
他认为,一方面,公众对“电磁污染”有误解;另一方面,国家应尽快制定发布电磁环境国家标准。
“电磁污染”是误解
记者:北京市某主管部门最近认为,北京地区近年来甲状腺癌成为增长较快的恶性肿瘤,并且认为,放射治疗用的放射线、自然界的放射源以及高压电线的辐射线等是甲状腺癌的致病因素。对此,你怎么看?
沈梦培:这是一种误解。我们查阅了相关资料,发现有部分人群质疑传输电能的架空高压线附近住宅的工频电磁场会对居民健康产生有害影响,已成为国际上关注的热点之一。
“电磁场影响人类生活”的说法最先发源于技术先进国家,这些国家很早就开始研究电磁场和人类生活的关系,例如手机的电磁场、微波炉的电磁场、无线电射频发射的电磁场和人类生活的关系;同时也涉及电力运转系统(50—60赫兹)的电磁场方面。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极低频电场与磁场的生物效应和健康影响受到了公众、业界、环境卫生部门、各国政府和相关国际组织的持续关注。世界卫生组织(WHO)自1996年开始组织多个国际专业组织及60多个成员国家,开展了全球性的“国际电磁场计划”。这一计划历时10年,完成了针对300赫兹以下极低频电场和磁场的健康风险评估。
WHO极低频场环境健康准则科学专家工作组于2005年10月正式评定:公众通常可遇到的0—300赫兹的极低频电场不存在实际影响健康问题;不能证实低频磁场的长期健康风险;而执行低频电场与磁场的国际标准,可以保证包括儿童与孕妇在内的公众健康与安全 。
WHO的观点是当前关于工频电磁场最权威的结论,在一些国家,该观点还被引用作为法庭证据文件。
多因素造成误解
记者:你认为,有哪些因素造成国内对“电磁污染”的误解?
沈梦培:从科学原理上讲:300赫兹以下极低频工频领域的电场与磁场和100千赫兹—300千兆赫兹射频领域的电磁波性质完全不同,因此我国在输电线路(工频)和射频领域执行的是两套不同的防护标准,在射频领域(频率范围100千赫—300千兆赫),我国目前执行的是环保部发布的《电磁辐射防护标准》。
必须指出的是,根据WHO的建议,不应在工频电磁场行业标准中使用“辐射”二字。由于环保部发布的环保行业标准中用了“辐射”二字,错误地把这种感应电场与磁场(或电磁场)称为“电磁辐射”,这也是造成公众将感应电磁场与高风险的“核辐射”概念混淆,引发焦虑,导致纠纷迭起、难以平息的重要因素之一。
据了解,环保部已经认识到“辐射”概念的不适当引用给社会公众造成误解和慌乱,我们注意到环保部已经着手在各种官方文件中消除这种概念的混淆。这是十分可喜的进步。
采用世卫标准
记者:如何从制定标准入手,打消公众对电磁污染的质疑?
沈梦培:我认为,应该采用实测方法掌握北京地区居民居住环境的电磁场影响水平;运用物理学概念解释电磁环境问题,科学地引导公众认识周边电磁场,从而解决社会公众关注的电磁环境问题。
环保部正在制定电磁环境国家标准。目前,环保部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标准,公布了《电磁环境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环保部该项目负责人对我们说,他们也将采用我们的实测数据和解释方法来向公众说明供电系统不产生“电磁污染”,不会危害人体健康。
环保部应该尽快修订完成《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将《电磁环境国家标准》纳入其中,以便更好地防治工频电场、磁场所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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